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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关于撤并江苏省健康管理学会人才培养与职业发展分会的公告
 

根据省科协《关于开展省科协主管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》(苏科协发[2026]49 号)要求,落实省科协关于各学会8月份全部完成社会组织乱象整顿整改的统一部署,江苏省健康管理学会在本次整顿中重点排查的结果如下:经核实,人才培养与职业发展分会,自2024年1月1日以来,连续两年未开展活动。

进一步规范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工作,深入贯彻2026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85号公布的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管理办法》,根据《江苏省健康管理学会章程》、《江苏省健康管理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自6月起,学会秘书处积极督促、推动分会开展整改工作。截止8月3日,分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。

8月18日,江苏省健康管理学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,重点讨论《人才培养与职业发展分会撤并报告》,并一致同意将撤并报告提交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表决。

8月23日,经江苏省健康管理学会二届10次常务理事会审议,决定撤销人才培养与职业发展分会。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该分会停止一切工作及相关活动,原任委员职务等相应终止,该分会人员不得再以该分会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,相关撤并工作与善后安排另行通知。

特此公告。



江苏省健康管理学会
2026年8月24日